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1/02 14:0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再度回到台北看守所後正常進食,不像第一次被關進看守所以禁食抗議;但根據平面媒體爆料,其實陳前總統之前根本就是「假禁食」,常趁著寫作的時候,偷吃東西。對於記者詢問,聽說陳前總統之前有半夜起來吃東西?北所副所長李大竹態度保留地說:「應該沒有」。


 


台北看守所販賣部裡餅乾、泡麵、罐頭一應俱全,儘管陳前總統上回進入看守所以絕食抗議,但面對可口的零嘴,陳前總統真的可以忍住什麼都不吃嗎?


 


有平面媒體爆料,所方早就從監視器畫面裡頭和房間的垃圾發現陳前總統會在半夜或是寫作找靈感時偷吃零食、餅乾。


 


儘管陳前總統對外宣稱,說什麼就是不吃,但面對一堆零嘴,再加上肚子咕嚕咕嚕叫,恐怕也會「凍抹條」。


 


究竟陳前總統有沒有偷吃,其實從之前所方的說法,就可以看出端倪。北所副所長李大竹97年11月26日曾說,「他(陳前總統)中午還是拒絕測量血糖,醫生也問他身體狀況,他都拒絕回答,他今天有些不配合。」


 


或許就是想替陳前總統留點面子,所方當時的說法相當保守,畢竟有沒有吃東西,從血糖值就可以馬上發現。


 


對於記者詢問,聽說陳前總統之前有半夜起來吃東西?李大竹態度保留地說:「應該沒有」。


 


應該沒有?是有還是沒有呢?留給外界諸多想像。無論如何,這驚人的踢爆內幕還是不免會讓人認為,阿扁用「超人意志力」撐過去的禁食,可能是在玩文字遊戲,只是「禁食所方提供的食物」而已。


 


※ 更多有關陳水扁家族的新聞→http://www.nownews.com/project/0010/985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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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 更新日期:2009/01/01 08:41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疑案,第一波偵結報告將陸續完成,工作人員還搬了近五十箱影印紙進特偵組,雖然發言人陳雲南表示這只是補充紙,但從檢察官連夜加班情形,外界研判特偵組最快在明天,將全案偵結起訴。究竟陳水扁是否遭求處重刑,特偵組內部陷入兩難...(黃進恭報導)


 


陳水扁家族相關弊案首波預定偵查終結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四大案,檢察官分工撰寫起訴書初稿,由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逐字審核;檢察總長陳聰明從禮拜一開始,每天傍晚到特偵組和檢察官討論書類內容。他否認干預檢方起訴,強調自己還沒看過起訴書,這幾天常出現特偵組是因為檢察一體,身為總長的他,本就該監督,他也負責連絡相關事項。


 


據了解特偵組第一波雖是偵結四大案,但打算用一件起訴書包括四案的犯罪事實。其中國務機要費案和兩年前查黑中心起訴部分,增加不少新犯罪事證;洗錢案和龍潭購地案的案情複雜程度,超乎外界想像。特偵組有人加班到清晨,希望趕在十二號也就是明天結案。為因應製作起訴書所需要紙張,工作人員還搬了近五十箱影印紙進特偵組,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這只是普通的補充紙。至於陳水扁是否會遭求處重刑,甚至是三十年徒刑或無期徒刑,特偵組內部的確陷入兩難,檢察官各有不同考量,一切都須等到起訴書出爐後才能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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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 更新日期:2009/01/01 08:41

隨著陳水扁相關弊案進入收網階段,特偵組一旦偵結起訴,陳水扁會遭求處幾年?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由於陳水扁身分特殊,加上他涉及的罪名不只一條,有可能遭處30年刑期甚至無期徒刑,究竟陳水扁是否遭求處重刑,特偵組內部陷入兩難,檢察官正逐一謹慎面對。(黃進恭報導)


 


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他沒看過起訴書,也沒干預檢方起訴,外界傳出檢方對陳水扁求處三十年徒刑,他說他無法回答這刑期是否太重,因檢方採協同辦案,一切都需看掌握的證據而定。另外刑法第五十條、五十一條規定,法院對犯下數罪被告,將「個別宣告刑度」,也就是所謂「一罪一罰」,最後訂出合併執行刑度,但執行刑的刑期,最多不得超過三十年。


 


由於陳水扁牽涉到的案子不只一件,外界研判他遭求處三十年刑期機率確實不低。 隨著扁案進入收網階段,陳水扁是否會遭求處重刑,特偵組內部的確陷入兩難,由於陳水扁身分特殊,如果檢方求刑過重是否會引發不同程度政治效應,雖然特偵組強調辦案只靠證據,絕無政治力介入,但在關鍵時刻,檢方仍是如履薄冰審慎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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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更新日期:2009/01/01 09:46

〔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天被台北地檢署認定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討論是否懲戒,另名同被法務部剪報發函要求調查的律師鄭勝助,檢方認定只轉述「家後」等詩作,未違反相關規範,不予移送懲戒。


 


鄭文龍昨晚表示,檢方動作很無聊,不但極盡打壓之能事,也不顧律師辯護空間及台北律師公會之前不懲處的自治決議,卻球員兼裁判將他懲戒,非常不合理。


 


承辦主任檢察官侯名皇調閱陳水扁在押期間的律見光碟、律師對外轉述陳水扁心聲及談話等相關新聞資料,認定鄭文龍曾說過「未審先判」、「奉命起訴」等語,涉及惡意發表攻擊司法人員及機關言論、未促進民主使命及端正社會風氣責任、阻礙檢方偵查發現真實現象等三大違背律師倫理規範理由,決定改移送由三位高院法官、一位高檢檢察官及五位律師組成的律師懲戒委員會討論有無違反律師規範。


 


律師公會上月決定不處分


 


台北律師公會在去年十二月五日提出三大不處分理由,包括律師在庭外對媒體發言,現行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未有明確限制;其次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法制,律師法庭外言論尺度應由律師公會自行判斷,不宜由法務部交辦處理,何況檢方對偵查案件內容也常外洩,不能僅要求律師封口。


 


再者,鄭文龍代扁發表絕食聲明,聲明內容與偵查中案情無關,應不構成違反律師法的要件,律師是協助當事人面對國家強大公權力的唯一武器,如限制太多,對基本人權有負面影響。


 


律師團將對扁案提釋憲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陳水扁辦公室幕僚昨與律師團會商決定,將提出釋憲案,指扁案經併案換法官,違反憲法保障司法平等原則。


 


吳淑珍對阿扁遭羈押相當憂心,昨透過扁辦幕僚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阿扁時,轉送保暖衣物及白斬雞等食物給扁。


 


據指出,吳淑珍向扁辦表達她其實很想去看阿扁,但沒辦法去探視,她的心情很難過。日前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召開陳水扁的羈押庭時,當天阿扁出門前,吳淑珍預知情勢不妙,在目送陳水扁離去時,當場難過地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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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1/01 11: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本來瑞士檢方認為陳致中黃睿靚是在非個人意願下,簽署查帳授權書,拒絕和台灣司法互助,匯回扁家的海角7億,現在有了轉機,只要扁案判決有罪確定,並且宣告沒收,就能透過司法互助,請瑞士把錢匯回台灣。


 


去年11月14日,陳致中、黃睿靚夫妻倆簽下了查帳授權書,當時檢察官還信心滿滿,有把握把遭瑞士凍結的7億鉅款全數追回。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11月26日時曾表示,「陳致中伉儷同意瑞士檢方,將他們夫婦在瑞士3個帳戶的錢,交由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指定的帳戶。」


 


沒想到有把握的說法,現在卻踢到了鐵板。原本特偵組以為拿到陳致中夫妻的授權書就可以追回7億元,但是瑞士檢方認為,他們是在非自願下簽署,拒絕司法互助,也不願把錢匯回台灣,現在特偵組只能循拉法葉艦模式,等到扁案判決確定宣告沒收贓款,才可以把錢匯回指定帳戶。


 


但是這個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偵辦進度嚴重受阻。陳雲南表示,「據承辦人員說,對方需要有授權書才可以,所以對他們來說,筆錄是不具任何效力,沒有辦法表示是出於陳致中的意願,我們會視情況做適當的處理。」


 


雖然是說見機行事,但是扁家弊案沒有判刑確定前,這筆海角7億元想要再回到台灣,恐怕還得花上一段時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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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09/01/01 11:13 楊致中

扁家海外7億暫時無法回台!特偵組上個月,到寶徠花園就訊陳致中黃睿靚時,2人同意把7億匯回台灣,但瑞士司法單位質疑這份筆錄可能出於非自願,無法配合;特偵組表示,為了保全證據,近日將要求陳致中簽署瑞士官方單位能接受的轉帳同意書,否則可能得等到扁案判刑確定後,才能將錢匯回台灣。


 


特偵組週三證實,瑞士司法單位暫時不同意將查扣的扁家7億資金匯回台灣,最快可能得等到扁家洗錢案一審宣判後。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理論上應該確定是不法所得,才能請求返還(7億),如果不是,那是人家的所有權。」記者:「所以說以這樣的思考模式,是不是可能一審判決,或是三審定讞之後。」陳雲南:「如果說當事人願意,先提供(轉帳同意書)起來,保全證據也可以啊。」


特偵組強調,如果一審判決確定,扁家海外7億屬於不法所得,就能依拉法葉鑑軍購案追回資金,但在這之前,檢察官還是不會放棄,要陳致中夫妻簽下英文版的查帳同意書,好用來保全證據。


11月26日,檢察官朱朝亮到寶徠花園就訊陳致中夫妻,要求2人把瑞士7億存款匯回台灣,夫妻倆都點頭答應,並在筆錄下方簽名,但瑞士司法單位不接受這樣一問一答的筆錄,要求特偵組提供正式的轉帳同意書,內容必須以英文或法文撰寫,陳致中的簽名也不能少。


記者:「根據承辦的人說,對方說需要授權書才可以,等於對他們來說,筆錄是不是任何效力是不是?」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對,沒有辦法表示是出於他(陳致中)的意思。」


為了讓7億儘早回台,特偵組該做的司法互助還是會做,近日將再約談陳致中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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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更新日期:2008/12/18 07:30 記者蕭白雪、蘇位榮、王文玲/台北報導







陳水扁起訴後當庭獲釋,特偵組昨天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陳水扁為求有利判決,仍有可能勾串證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由周占春審判長組成的合議庭重新裁定。地院今天將傳喚陳水扁到庭,決定是否羈押他。


 


高院裁定指出,扁案中的同案被告,與扁多有隸屬關係;證人則有企業界人士,昔日多方逢迎或與陳水扁間有相當程度的交情。雖然證人與同案被告在偵查中已具結證言,審判階段仍必須接受交互詰問。


 


高院昨天連夜將裁定書及卷證送回台北地院,因時間緊迫,北院合議庭以電話通知阿扁今天務必到庭。地院更裁結果有三種可能:維持無保釋放、交保或羈押。不過,按過去案例,合議庭很少會「自打嘴巴」。


 


高院昨天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的抗告案,她與審判長林煌儀、陪席法官吳淑惠評議後,在傍晚就作出「撤銷發回」決定。


 


高院首先敘明,羈押目的在「防止被告逃亡與湮滅、偽變造證據」,除確認被告能到場,還避免因證據隱滅,難以發現真實。


 


接著,援引九十二年修正的刑訴法「交互詰問制度」及大法官釋字五八二號解釋,強調共同被告、證人在審判期間仍須踐行詰問程序;換句話說,不是檢方偵查時已訊問的相關證人、共同被告,證詞就沒有再改變、串證的機會。


 


高院質疑,如果陳水扁於審理期間為求有利判決,在詰問程序前與證人勾串,藉以推翻之前不利的證言,即可能發生隱滅證據情形,妨害法院發現真實。


 


裁定指出,縱使證人不一定接受陳水扁的要求而修改證言,但勢必因此造成困擾,甚至於有法律層面的壓力。而被告在審理中必然會行使詰問權,是否仍不具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陳水扁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再審酌餘地。


 


對於高院的撤銷裁定,特偵組表示尊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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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08/12/13 18:17




陳致中、黃睿靚沒工作,但還是可以出國唸書,穿戴名牌、名錶、珠寶,讓人好奇他們的錢從哪來?原本扁家聲稱陳致中的婚禮,都是花自己的錢,但特偵組調查發現,不但紅包錢,出動總統專機載扁家親友的50萬油錢,租Jaguar禮車車隊4萬8千多,都是從國務機要費支出;甚至陳致中超速罰單,也是國務機要費買單。


 


陳致中的世紀婚禮,他手戴百萬寶璣錶,搭配妻子黃睿靚昂貴的彩色珠寶,王子公主般的奢華排場,總統府當年宣稱是「扁家出錢」,私底下卻讓全體納稅人買單,翻開檢方起訴書的發票清單,全露了餡。


陳致中婚禮當天備用回禮紅包12萬多,出動總統專機載扁家親友的50萬油錢,租Jaguar禮車車隊4萬8千多,跟婚禮雜支、訂婚拍攝、結婚登記費,總計70多萬,再加上給女方的喜餅跟文定用的香菸,總計花費近百萬。


每1元原來都是民脂民膏堆出來的,包括陳致中開快車,6次超速被罰1萬536元,夫妻倆的內衣褲,通通不放過,全拿來核銷,簡直把國務機要費當成家務費來用。陳致中(95.11.22):「不好意思,我們要出去了。」


2006年11月,陳致中夫婦的紐約生活曝光,黃睿靚披上所謂「長輩送的」FENDI皮草,至少要15到20萬,身上華服,是一件超過5萬元的法國名牌,豪奢生活,鏡頭前不斷曝光。百貨公司警衛(94.5.24):「先生,不好意思,只能拍生活照。」


逛街血拚,女的愛珠寶,男的愛名表,7月中洗錢案爆發前一個月,陳致中還親赴台北101的名表專賣店「朝聖」,買了原價70多萬,打折下來也要60萬的瑞士頂級名錶;從來沒工作過,卻總是不愁吃穿,用慣精品,錢從哪來?有發票幫忙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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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 更新日期:2008/12/12 21:35

陳水扁家族遭起訴,律師團轉述,吳淑珍陳致中對起訴內容都感到憤慨。強調扁家的錢都是乾淨的,檢方起訴都是抄家滅族、政治迫害。律師更針對起訴書指責吳淑珍「大肆干政,貪婪成性」,和要求給予陳水扁「最嚴厲處分」的用詞,都不是法律人應有的用語,全案已經成為政治事件。(李人岳報導)


 


陳水扁家族四大弊案偵結起訴,律師團除了出面抨擊檢方的起訴理由之外,律師李勝雄也轉述吳淑珍和陳致中的態度,指出兩人對起訴內容都感到憤慨、無法接受,自認所有的金錢都是完全合法的。吳淑珍也透過聲明,強調自己不是公務員,也沒有介入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等案。檢方的起訴完全是政治迫害、抄家滅族。


 


李勝雄更指責,起訴書說吳淑珍身為總統夫人卻「大肆干政,貪婪成性,濫用權勢,敗壞官箴」的用詞,根本不是法律人應有的用語,完全是政客的語言,至於起訴書中引用總統誓詞,請求法官給予陳水扁「最嚴厲處分」的用語,會讓人民直覺認為是死刑,根本是不和法律人的水準!他認為這樣的用語已經傷害到台灣人,已經失去檢查官的獨立公正性,這個官司已經完全是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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